# 公司实际做的业务超出了登记的 KBLI 经营范围，有什么风险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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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出 KBLI 的那部分业务，在法律上属于没有经营许可在经营。投资部监督检查时会核对 KBLI 与实际业务是否一致，不一致会被警告、暂停经营、罚款，直至吊销许可。要做新业务，应先把对应的 KBLI 加进公司章程和 OSS，取得许可后再开展。

- **许可是按 KBLI 一个一个给的。** 企业要按每个 5 位 KBLI、每个经营地点分别取得经营许可，许可只覆盖已登记的 KBLI。
- **主营业务以章程为准。** 辅助业务如果也产生收入，对应的 KBLI 同样要写进章程。
- **检查时专门打分。** 投资部的企业合规评分表里，「经营地点的 KBLI 与实际业务是否一致」单列一项，只有一致和不一致两档。
- **处罚：** 警告、暂停经营、行政罚款、强制执行、撤销许可。警告一般分三次，整改期依次为 30 天、15 天、10 天；也可以直接给一次性警告，30 天内不改就暂停经营或罚款。行业主管部门还可以按本行业规定另行处罚。
- **补救：** 办理「业务拓展」，在原地址或新地址加上新的 KBLI，按新 KBLI 的风险等级和行业要求取得许可。外资公司要先确认新 KBLI 对外资开放，可以先在本站 KBLI 查询里看。
- **税务：** 没有找到「超出 KBLI 本身就要补税」的官方依据。直接相关的是税收优惠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（tax holiday）的，减免只覆盖许可上登记的主营业务收入，其他收入照常交税、分开记账；投资减税（tax allowance）也按申请时登记的业务认定。

**依据**

- 政府条例 PP 28/2025 第 4 条第 1 款、第 5 条、第 210 条第 2 款、第 211 条、第 355 条；该条例第 550 条废止了 PP 5/2021
- 投资部条例 BKPM 5/2025 第 35 条第 7 款、第 232 条、第 364–367 条、附件 XXVIII D（企业合规评分表）
- 财政部条例 PMK 130/PMK.010/2020（经 PMK 69/2024 修订）第 1 条第 3 项、第 19 条；政府条例 PP 78/2019 第 1 条第 6 项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