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担任一家印尼公司的董事，会不会影响在另一家公司申请工作签证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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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看在第二家公司担任什么职位。两边都是董事或监事的，法规允许兼任，但要第一家雇主同意、两家各自取得 RPTKA；在第二家担任的是经理等其他职位的，现行法规没有允许，办不了。

- 雇主可以聘用正受雇于另一雇主的外籍员工担任「同一职位」，限于董事或监事，以及职业教育培训、数字经济、油气合同商这几个领域的指定职位。
- 条件：第一家雇主同意；两家各自持有 RPTKA；第二家的聘用期不超过第一家 RPTKA 的期限。
- 移民局方面走「兼任职位」（rangkap jabatan），只延续原 KITAS，不另发新许可，要附主管机关出具的职位证明。
- 同一家公司内部不能让外籍员工身兼两职。

**依据**

- PP 34/2021 第 5 条、第 6 条第 2 款、第 10 条
- Permenaker 8/2021 第 5 条
- Permenkumham 22/2023 第 201 条第 1、2、6 款 b 项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