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率
| 情况 | 税率 |
|---|---|
| 一般 PT(包括外资 PMA),2022 纳税年度起 | 22% |
| 年营业额 ≤ Rp 50 Miliar(约 1887 万元人民币):前 Rp 4,8 Miliar 营业额对应的那部分利润税率减半(第 31E 条),没有年限限制 | 部分利润 11%,其余 22% |
| 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(至少 40% 股份在印尼交易所公开流通等,客户一般用不到) | 19% |
| 个人、一人公司、合作社,年营业额 ≤ Rp 4,8 Miliar | 营业额 × 0,5%(Final) |
第 31E 条怎么算:按营业额比例减半。例:营业额 Rp 12 Miliar、应纳税所得 Rp 1 Miliar。4,8 ÷ 12 = 40%,所以 Rp 400 Juta 的利润按 11%,其余 Rp 600 Juta 按 22%,合计 Rp 176 Juta,实际税负 17,6%。
0,5% 和第 31E 条是二选一:用 0,5% 的年度按营业额直接交 Final 税,没有"按利润算税"这一步,也就用不到 31E;转回一般税制后才适用 31E。上市公司 19% 的依据是 UU PPh 第 17 条第 2b 款和 PP 55/2022(旧的 PP 30/2020 已被废止)。公开报道提到过把企业所得税降到 20% 的设想,但截至 2026 年 9 月没有任何立法。
UU HPP(第 17 条第 1 款 b 项,22%) · DDTC:第 31E 条减半没有年限 · DDTC:PP 30/2020 已废止,上市公司减税条件
0,5% 中小企业税:PP 20/2026 之后的规则
| 主体 | 能不能用 0,5% | 期限 |
|---|---|---|
| 个人经营者 | 能,年营业额 Rp 500 Juta 以内的部分不征税 | 没有年限(PP 55/2022 原来规定使用年限的第 59 条已删除) |
| 一人公司 PT Perorangan:创造就业法新设的个人独资有限公司,只允许年满 17 岁的印尼公民为微型、小型企业设立,外国人和 PMA 不能用 | 能 | 没有年限 |
| 合作社 Koperasi(印尼法定的社员共有法人,中资客户几乎碰不到) | 能 | 自登记起 4 个纳税年度 |
| 普通 PT(含 PMA)、CV(两合公司,有限和无限责任合伙人并存)、Firma(普通合伙)、BUMDes(村办企业) | 新纳税人不能用 | 已经在用的,用到原定期限届满为止(PT 3 年,CV、Firma、BUMDes 4 年) |
- 营业额怎么算更严了:Rp 4,8 Miliar 的门槛要把经营收入和自由职业收入(医生、律师、会计、顾问、艺人等靠个人专业技能赚的钱)、Final 和非 Final 收入、境外收入合并计算;已婚的还要合并配偶的营业额,以及夫妻任何一方设立的一人公司的营业额。
- 不能用的情况:一人公司的创办人有特定专长、公司提供的服务和创办人的自由职业相同;网红、博主、视频博主、演讲者、培训师现在被归为自由职业,也不能用。
- 过渡安排:个人和一人公司原来的期限在 2024 年届满的,2025、2026 年可以重新使用;在 2025 年届满的,2026 年可以重新使用。
- 附带的新规:新增第 20A 条,向官员(包括外国官员)行贿、给予好处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;另有反避税条款,防止把一门大生意拆成几个小主体、让每个都低于 Rp 4,8 Miliar 去用 0,5%。
PP 20/2026 原文 PDF · DJP:PP-20/2026 解读 · DDTC:PP 20/2026 正式发布 · Ortax:CV 与 PT 不再符合条件
应纳税所得怎么来:纳税调整(Koreksi Fiskal)
会计利润看经营好坏,应纳税所得决定交多少税。有些支出会计上算费用,税法不认(比如罚款);有些收入已经交过 Final 税,不能再算一遍。所以年底要把会计利润按税法"调"一遍:
应纳税所得 = 会计利润 + 正调整 − 负调整 − 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
| 方向 | 常见项目 |
|---|---|
| 正调整(会计上扣了,税法不让扣) | 所得税本身;行政罚款和刑事罚金;股东或家人的私人开支;没有做明细名单(daftar nominatif:列出招待或推广对象的姓名、职位、公司、税号、日期、金额,年度申报时附上)的招待费和推广费;赠与和捐赠(通过官方机构缴的天课 zakat 等宗教性法定捐赠,以及国家灾害、研发、教育设施、体育、社会基础设施等特定捐赠除外);行贿支出(PP 20/2026 新增);超过税法标准的折旧;与取得收入无关的费用 |
| 负调整(会计利润里多算了、税法允许减掉的部分) | 已缴 Final 税的收入(如收到的房租、存款利息);不征税收入(税法规定不收税的钱,如境内公司收到的股息);税法折旧大于会计折旧的部分 |
税法折旧和会计折旧:会计折旧年限公司自己定,税法有统一年限(见下表)。比如公司按 3 年折旧电脑,税法要求 4 年,多提的部分要做正调整加回去。实物福利(natura,见第 04 章)从 2022 纳税年度起可以税前扣除。
UU PPh 第 6、9 条 · DDTC:推广费和招待费的扣除条件 · PP 20/2026 第 20A 条
税法折旧年限
折旧是把买资产的钱按使用年限分摊成每年的费用;摊销是同样的做法,用在软件许可、特许权等无形资产上。两种算法:直线法每年扣一样多;余额递减法每年按剩余价值的固定比例扣,前多后少,前几年少交税。例:Rp 12 Juta 的电脑(第 1 类,4 年)。直线法每年扣 Rp 3 Juta;余额递减法第 1 年扣 50% 即 Rp 6 Juta,第 2 年扣剩下的 50% 即 Rp 3 Juta,依此类推,最后一年扣完。房屋只能用直线法。
根据 2023 年第 72 号财政部长条例(PMK 72/2023,主题为:tentang Penyusutan Harta Berwujud dan/atau Amortisasi Harta Tak Berwujud,关于有形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):
| 类别 | 例子 | 年限 | 直线法 | 余额递减法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第 1 类 | 电脑、笔记本、打印机;木制或藤制家具 | 4 年 | 25% | 50% |
| 第 2 类 | 汽车、巴士、卡车;金属家具;多数机器 | 8 年 | 12,5% | 25% |
| 第 3 类 | 重型机械等 | 16 年 | 6,25% | 12,5% |
| 第 4 类 | 重工业设备等 | 20 年 | 5% | 10% |
| 永久性建筑 | 办公楼、厂房;账面使用年限超过 20 年的,可以按实际年限 | 20 年 | 5% | 不适用 |
| 非永久性建筑 | 临时仓棚 | 10 年 | 10% | 不适用 |
DJP:PMK 72/2023 要点 · PMK 72/2023 原文 PDF · Pajakku:资产分类示例
一年的缴税节奏
- PPh 25 每月预缴 =(上年应纳税额 − 上年被代扣的 PPh 23 − 被代收的 PPh 22 − 可抵免的境外税 PPh 24)÷ 12,次月 15 日前缴纳。缴款成功拿到 NTPN,就视同已经申报,不用另报。新设企业、银行、国企、上市公司等有特殊算法。
- PPh 29 年度补缴:年度申报前交清。自然年度的公司,年度申报截止日是 4 月 30 日。可以书面通知延期申报最多 2 个月,但要附一份暂估的财务报表和税额估算,且要在原截止日前按估算把税交了,延期不延缴税。
- 亏损结转:今年亏的钱,可以用今后 5 年的利润来抵;不能拿来退前几年已交的税;境外亏损不能抵。
UU PPh 第 6 条第 2 款、第 25 条 · UU KUP 第 3 条 · Klikpajak:PPh 25 计算 · DJP:年度申报与延期 · DDTC:亏损结转
中资客户常碰到的专项
- 股息:印尼子公司付给中国母公司的股息,按 PPh 26 扣,有 DGT 表可按协定 10%。
- 资本弱化:根据 2015 年第 169 号财政部长条例(PMK 169/PMK.010/2015,主题为:tentang Penentuan Besarnya Perbandingan antara Utang dan Modal Perusahaan untuk Keperluan Penghitungan Pajak Penghasilan,关于计算所得税时公司债务与资本比例的确定),债务与权益比最高 4:1,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税前扣除。这条叫"资本弱化"规则,防止母公司用借款代替投资、靠利息把利润转走。例:股本 10、借款 50(5:1),只有 4 ÷ 5 = 80% 的利息能扣。银行、融资、保险、部分矿业和基础设施行业除外。
- 转让定价:根据 2023 年第 172 号财政部长条例(PMK 172/2023,主题为:tentang Penerapan Prinsip Kewajaran dan Kelaziman Usaha dalam Transaksi yang Dipengaruhi Hubungan Istimewa,关于关联交易适用独立交易原则),关联交易(和母公司、兄弟公司之间的买卖、服务、借款)的价格要和对外人收的价一样,定得不合理,税务局会按市场价调整补税,这就是"转让定价"。达到门槛的要准备同期资料(TP Doc,证明定价合理的主体文档和本地文档):上年营业额超过 Rp 50 Miliar;或关联货物交易超过 Rp 20 Miliar;或关联服务、利息、特许权等交易超过 Rp 5 Miliar;或关联方在税率低于 22% 的地区,满足其一即可。
- 全球最低税:根据 2024 年第 136 号财政部长条例(PMK 136/2024,主题为:tentang Pengenaan Pajak Minimum Global berdasarkan Kesepakatan Internasional,关于依据国际协议征收全球最低税),前 4 年中至少 2 年全集团合并收入达到 7.5 亿欧元的跨国集团,在任何国家的实际税负低于 15% 时,要补到 15%,从 2025 纳税年度起适用,首次申报截止 2027 年 6 月 30 日。中小客户用不到。
PMK 169/2015,状态:有效 · PMK 172/2023 · Ortax:同期资料门槛 · PMK 136/2024 原文 · DJP 全球最低税申报细则(PER-6/PJ/2026)